重点是建立健全涵盖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提升创业培训和服务的水平及效率,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强化困难帮扶。
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为繁重, 二、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协同各方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就业渠道,细化措施安排,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服务有效接续。
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抓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创业,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
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完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更好促进供需匹配,确保政策兑现。
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所在地高校了解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社会化服务供给。
对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要重点督促指导。
规范信息采集、更新、报送等工作流程,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请、手续申报。
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要切实抓好创业引领行动的组织实施,配合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依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改善创业培训和服务供给,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不同时段求职就业特点,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创业主题宣传等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特别是与教育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要密切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各地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创业实践活动,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提升见习质量,完善精准服务,选择一批高级职业指导师为毕业生提供专门指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联合教育部门和高校落实校园精准服务行动,根据就业新情况、新特点,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会同教育部门抓紧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就业见习制度。
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着力夯实服务基础,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扩大创业导师队伍,针对需求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各地要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着力点。
加强工作对接和情况交流。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精准促进人岗匹配,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制定应对特殊情况的预案,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体大厅服务向网络服务延伸,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畅通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单位主体就业的渠道。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综合施策,